浏览次数: 247 发布日期: 2024-01-0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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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工13203888163(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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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房屋检测鉴定机构是集检测、咨询、产品开发于一体从事兰考县第三方检测的企业。公司成立之初以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兰考县房屋安全检测、兰考县学校幼儿园抗震鉴定、兰考县结构可靠性鉴定、兰考县危房鉴定、兰考县房屋受损评定、兰考县钢结构检测、兰考县工业厂房鉴定检测、兰考县结构安全性鉴定、兰考县房屋质量检测、房屋检测报告、施工周边鉴定、兰考县抗震鉴定、兰考县管道检测、兰考县桩基检测、兰考县主体结构检测、兰考县承载力试验、兰考县楼板荷载试验、结构加固检测试验、开业年审鉴定报告等技术咨询及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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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房屋在改造前需要抗震鉴定?
根据房屋检测相关文件规定,房屋在更改主体结构使用用途及改变性质都需进行房屋抗震鉴定,结构房屋质量检测公司出具的抗震鉴定报告进行相应的抗震加固设计再进行结构加固改造。从源头杜绝危险。近年来江苏、上海及浙江等陆续出现房屋倒塌事件,归根结底是因为房屋使用过程中人为的更改房屋主体结构等使用不当的行为。因此房屋在加固改造前需找当地具有抗震检测资质及房屋质量检测资质的企业对房屋进行检测鉴定。
增大截面加固法
增大截面加固法是众多加固现役桥梁的一种常用且有效的加固方法,与其它加固方法相比,具有施工便捷且施工质量容易等特点,近年来,已经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应用于现役桥梁的维修加固中。增大截面法加固的钢筋混凝土梁属于新旧材料二次组合梁 ,能否成为一个整体 ,关键取决于结合面能否充分传递剪力。
一、 前言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修订),自实施以来,以操作简单,适用性强,在既有房屋的安全性中得到广泛应用,使危险房屋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有效使用既有房屋,了解房屋的安全程度和及时解除房屋安全隐患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房屋的结构形式发生了多样性的变化,特别是一些新型结构形式的使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一些评判方法和评判系数取值就逐渐显露出值得商榷之处。
二、 危险房屋鉴定的综合评定方法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将房屋的评定方法分为三个层次。
diyi层次为构件性鉴定,其评定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性构件(Fd),根据规范所给出的危险点标志,评定构件等级。
第二层次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级。
第三层次房屋危险性鉴定,其评定等级为A、B、C、D(无危险点、有危险点、局部危房、整体危房)四级。
三、 问题的讨论与商榷
3.1 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1.0.2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但由于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广大农村和偏远乡镇存在大量的“三无”(无设计图纸、无施工单位、无监理单位)自建房屋,这些房屋从一开始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安全房屋,如果均采用此标准予以鉴定,那么,此类房屋多为D级危房(整体危房),但广大农民和部分城镇居民依旧在居住此类房屋,这样将会形成危房面积量的扩大化,为此,笔者认为应将适用范围调整为城市及城镇房屋。
3.2 构件危险性的讨论
标准4.1.2中分别列出了基础、墙体、柱、梁、檩条、搁栅、板、屋架、桁架等构件的划分。但就每个构件的种类就明显不够,基础部分,只列出了柱基、条形基础和板式基础三种,在现实工程中除了上述三种形式外还有桩基(单桩、多桩)、箱型基础等;墙体种类也有多种,如砌体承重墙、抗震墙、剪力墙等,各种墙体的受力原理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计算要求和取值也不一样;梁的种类也分很多种类,如简支梁、墙梁、框架梁、框支转换梁、连梁、深梁等,各种梁的受力原理和计算方式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取值也不一样;柱的种类也分很多种,有木柱、砖石砌体柱、钢筋混凝土柱,砖石砌体柱还分柱、带壁柱、配筋砌体柱,钢筋混凝土柱还分构造柱、排架柱、框架柱(还分中柱、边柱、角柱)、框支柱,各种柱的构造要求、受力原理、计算方式不同,破坏形式不一样,取值也不一样。为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以区分,给出相应的评判取值。
3.3 地基基础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3.1 由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一个性的行业标准,所列的地基基础就应该具备性,如冻土地基、湿陷性土地基对等基础的影响,应给予判定。
3.3.2 对房屋基础危险点的判定中,基础老化、病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表述都缺少量化的指标。同时,基础材料也分很多种,如灰土基础、砖基础、石材基础、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各种基础的构造要求和计算模型也不同。因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加以区分,给出相应的取值。
3.4 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4.1 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2005年版规定,受弯构件挠度限值为,檩条(l≤3.3m时、ω=1/200,l >3.3m时、ω=1/250),楼板、梁、搁栅为1/250。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为主梁ω=l0/150,檩条、搁栅为ω=l0/120,明显相差太大,无论主梁、还是檩条、搁栅均大于设计规范的85%,特别是主梁、檩条还区分计算跨度,为此,笔者认为应其计算取值应和设计规范相联系,否则,对结构构件是否安全就不能进行合理的验算和评定。
3.4.2 对受弯构件《木结构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长细比规定,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确没有这款规定,笔者认为应增加此项规定。
3.5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判定问题
3.5.1 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规定,受弯构件中,屋盖、楼盖及楼梯构件
2024年1月3日今日新闻消息,据兰考县房屋检测鉴定中心技术部门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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